住房保障管理平臺
住房保障管理系統主要包含項目管理、房源管理、保障對象管理、準入資格審批、分配管理、后期管理以及誠信檔案管理的住房保障全生命周期管理。
各個模塊中審批過程均采用工作流的方式實現,這將充分發揮現有計算機網絡資源的作用,縮短審批周期,改善審批流程。對業務處理過程的跟蹤、分析也可以量化考核業務處理的效率。

住房保障業務流程圖
1. 項目管理
1.1 項目規劃申報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在西歐湯尼蓋內輸入(或批量導入)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信息,包括規劃跨度年份、年度規劃任務及規劃項目名稱、建筑面積和套數及投資預算等信息。系統可就某段時間、某個類型等因素進行分類統計。
1.2 項目建設計劃申報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在系統內輸入(或批量導入)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以及分解的建設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類別、投資主體、建設地址、建設單位、建設方式等信息。系統可就某段時間、某個類型等因素進行分類統計。
1.3 項目建設進度管理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在系統內輸入(或批量導入)本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具體建設進度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類別、投資主體、建設地址、建設單位、建設方式、項目套數、項目面積、項目投資、已完成投資、項目容積率等內容。系統可就某段時間、某個類型等因素進行分類統計。并實現實際實施項目與計劃實施項出入情況的分析對比。
2. 房源管理
2.1 房源接收
房源接收主要用于將通過新建、改建、收購、調劑等方式籌集的保障性住房房源錄入到系統中,供以后分配使用。保障性住房房源可以通過批量導入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房產測繪直接接收(需要配合房產測繪系統使用)的方式進行。
2.2 房源管理
通過房源管理,能夠查看房源的完整信息,包括:房號、單元號、建筑面積、房屋狀態、戶型等信息。房源基本信息以樓盤表的形式進行展示。可以導出所有可用且未用的房源信息,以便進行選房。
對房源信息的修改,可以基于樓盤表方式進行。樓盤表可以根據房屋的不同狀態設置成不同的顏色,以便于區分。
3. 準入資格審批
3.1 申請
申請人向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申請保障性住房并提供相應資料。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審核申請人信息,最終決定申請人是否具有保障資格。申請既支持實物配租申請也支持貨幣補貼申請。
3.2 核查
系統支持外部核查接口,與民政、車管、公積金等管理部門業務系統進行對接,核查內容包括:住房、收入、社保、公積金、車輛等。如果條件不允許,則采用線下核查的形式進行。從系統中導出核查清單,交由相關單位進行核查并返回核查結果。
3.3 限制核查
申請時,可以查詢申請人限制信息、誠信檔案信息,以便在申請時對申請人誠信情況、違規處理情況等有一個把握。
4. 保障對象管理
4.1 年審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每年審核申請人是否仍符合保障條件,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處理(退出保障等)。
4.2 變更
申請人與保障條件相關的信息發生變化的,需要進行變更,以便審核申請人是否仍然具有保障資格并保證申請人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4.3 退出保障
申請人取得保障資格后,由于自身條件的變化,或者發生違規等行為時,需要退出保障,取消該申請人的保障資格。
4.4 申訴
申請人被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認定不符合保障資格,或被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強制退出保障的,可以向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提出申訴,要求重新進行審核,確定其保障資格。
4.5 調房
承租人因為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進行房源調整的,可以向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申請調房。
4.6 換房
當兩位承租人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要求互換其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時,可以向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4.7 續租
承租人在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內,如果仍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求,可以向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提出續租請求。
4.8 違規處理
申請人在取得保障資格并配租之后,如果發現存在轉借、轉租等違規行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可以針對其違規情況對其進行處理。
5. 分配管理
5.1 輪候管理
在申請人經審核取得保障資格后,進入輪候階段。在搖號前,可以根據其輪候相關信息計算其輪候積分,以便劃定搖號范圍。
5.2 搖號管理
5.2.1 搖號數據導入導出
搖號數據導入導出主要用于導出待搖號人員信息,導入搖號結果。
5.2.2 搖號
搖號過程在單獨的搖號程序以單機的形式存在,可以組織不同的搖號類型分別進行搖號。搖號時間可以根據參與搖號人員數量進行動態控制。
5.3 選房管理
系統支持在線選房,在系統中直接實現承租人與房源的關聯。系統也支持線下選房,在選房前導出待選房源,而后按照搖號順序進行選房。選房后將結果導入到系統中。可以查看選房情況。
5.4 配租管理
配租管理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計算及租賃合同簽訂。租賃合同可以直接帶出合同各方信息并直接進行打印。
5.5 貨幣補貼合同簽訂
申請人申請保障方式為貨幣補貼的,可以使用此功能來簽訂貨幣補貼發放合同。合同可以以自動帶出合同各方信息并直接進行打印。
6. 后期管理
6.1 租金管理
租金管理主要用于對承租人租金信息進行管理。可以進行繳費、退費、單戶扣費操作。租金管理支持批量銀行扣費功能,需要導出卡扣欠租信息,經銀行扣費完成并返回結果后,將結果導入到系統中。
此外,租金管理功能還能夠查看承租人租金扣費明細信息、繳退費記錄及租金減免/調整記錄信息。
6.2 租金減免
符合租金減免條件的保障對象,可以向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提出租金減免申請,經審核批準后,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租金減免。
6.3 租金統調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可以對處于指定范圍內的承租人的租金進行統一調整。
6.4 貨幣補貼發放管理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使用此功能為取得貨幣補貼保障資格的申請人定期向其發放貨幣補貼。貨幣補貼的發放以銀行批量扣費的形式完成。
6.5 貨幣補貼補發管理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在貨幣補貼標準提高時,使用此功能對已經發放貨幣補貼的用戶的相應月補貼進行補發。貨幣補貼的補發以銀行批量扣費的形式完成。
6.6 貨幣補貼退還管理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可以使用此功能完成保障對象的貨幣補貼退還操作。
6.7 貨幣補貼發放查詢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可以使用此功能查詢貨幣補貼保障對象發放情況,包括申領時間段、申領人、申領金額等信息。
6.8 調房管理
承租人申請調房成功后,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使用此流程為承租人進行房屋調整及重新核算租金、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9 換房管理
承租人申請換房成功后,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使用此流程為承租人進行房屋調換、重新計算租金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10 續租管理
承租人申請續租成功后,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使用此流程為承租人進行續租,包括計算租金、簽訂租賃合同。
6.11 入住管理
承租人完成配租并及時繳納押金及租金后,可以辦理入住手續,進而入住保障性住房。
6.12 退租管理
承租人可以申請辦理退租,以退出保障性住房。
6.13 租金催繳管理
承租人逾期不繳納租金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可以以短信的形式向其催繳租金。此外,租金催繳管理功能還可以手工錄入催繳記錄、查詢承租人催繳記錄。
7. 誠信檔案
7.1 誠信檔案管理
申請人在申請及承租過程中,如果存在瞞報、違規等信息時,可以將這些信息記錄入誠信檔案,以便申請人再進行申請時,能夠對其予以誠信檔案指出的方面的信息進行關注。
7.2 限制管理
申請人在申請及承租過程中,如果存在瞞報、違規等信息時,可以將這些信息記錄入誠信檔案的同時,對其進行處理,處理內容可能包括限制申請人在指定時限內不能進行住房保障申請。限制查詢可以集成到申請流程中,以便在申請環節,對申請人進行控制。

